仁德醫護管理學校校車學生乘車須知:
第1條 乘車同學隨時準備好乘車證,由車長檢查乘車證,未帶乘車證的同學,得拒絕其搭乘。
第2條 嚴格禁止同學搭「霸王車」,經檢舉發現予以罰單次兩倍車資,且將依獎懲辦法報請學校予以懲戒。
第3條 上、下車時應排隊,勿爭先恐後,以免推擠造成危安事件發生,破壞秩序。
第4條 車內時應保持安靜、交談時應輕聲細語,不得大聲喧嘩。
第5條 搭車應確實遵從各車車長指揮與安排。
第6條 不得以任何物品佔據座位,或以任何理由拒絕與他人共坐。
第7條 各車車長應落實以服務的精神,面對自己的責任,當同學有問題時應即時向校車中心反映。
第8條 搭車時,應隨時注意個人所攜帶物品,下車前確實檢查有無遺漏。當發現遺失物品,應立即向校車中心反映(037-724939)協助尋找【請記住乘車路線】。
第9條 同學上、下車不可請司機隨意停靠路邊。
第10條 搭車期間,同學不可隨意破壞校車物品,若有損害將依法求償。
第11條 按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31條第2項但書規定,校車行駛期間,請同學繫妥安全帶,若經檢舉查獲,依法可罰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,同學須自負法律上一切責任。
第12條 校車行駛期間,同學不可將頭、手伸出窗外、不可任意走動、嬉戲,尤其在安全門附近,嚴格禁止同學隨意進入。
第13條 經校車司機或車長反映,違規【二次以上】,屢勸不聽者,將取消其乘車資格。
第14條
乘車期間若有重大狀況或校車未準時到站(遲到20分鐘以上),車長立即跟校車中心電話聯繫。